危險氣體運輸車運輸的注意事項
危險氣體運輸車不得在學校、機關、集市、名勝古跡、風景游覽區(qū)停放,如遇到必須在上述地區(qū)進行裝卸作業(yè)或臨時停車的情況,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當地公安部門的同意。停車時要留人看守,閑雜人員不準接近車輛,做到車在人在,確保車輛安全。
危險氣體運輸車廂內嚴禁吸煙,車輛不得靠近明火、高溫場所和太陽暴曬的地方。裝運一類危險品的貨車在停駛、裝卸時應安裝好地線,行駛時,應使地線觸地,以防靜電產生火災。
危險氣體運輸車應設置GB13392-92《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》規(guī)定的標志。汽車運行必須嚴格遵守交通、消防、治安等法規(guī),應控制車速,保持與前車的距離,遇有情況提前減速,避免緊急剎車,嚴禁違章超車,確保行車安全。
危險氣體運輸車應嚴格遵守操作規(guī)程,輕裝、輕卸,嚴禁摔碰、撞擊、滾翻、重壓和倒置。怕潮濕的貨物應用篷布遮蓋貨物必須堆放整齊捆扎牢固。不同性質的危險品不能同車混裝,如炸藥等切勿同裝一車。